关于2016级研究生培养计划选定的通知
研究生培养计划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依据,研究生新生必须在导师的指导下按照《研究生培养与学位工作规定》及本专业培养方案有关要求,结合研究生的特点,严格、慎重地加以制定。请全体2016级研究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培养计划的制定。
一、2016级研究生培养计划采用网上选定形式,具体操作步骤见《研究生培养计划选定手册》(附件一)。
二、研究生培养计划包括“课程部分”、“实践与论文部分”,具体完成时间为:
1、培养计划“课程部分”:
网上开放时间:9月1日~9月4日中午12:00,逾期将关闭。
请研究生及其导师务必在9月4日12:00前完成系统中培养计划“课程部分”的选课并“提交审核”(纸质版暂不打印,待11月25日“实践与论文部分”提交后一并打印)。
注:因系统将于截止时间根据选课人数自动排课、关联课表,故逾期不提交者系统将默认导师已审核通过并提交。
学院教学秘书网上提交审核时间为:9月5日上午9:00前。
2、培养计划“实践与论文部分”:
网上开放时间:9月1日~11月25日下午5:00,逾期将关闭。
请研究生及其导师在11月25日前完成系统中的实践与论文部分的“提交审核”。提交后正反两面打印《研究生培养计划》(纸质版)。
学院教学秘书于11月26日完成网上提交审核,11月30日前将经导师签字、培养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的《研究生培养计划》(纸质版)汇总、并填写《5357cc拉斯维加斯研究生培养计划提交统计表》(附件三),交研究生院学位与培养办公室(三牌楼校区:科技楼505室,仙林校区:行政南楼436室)。
三、研究生培养计划“课程部分”选课时注意事项:
1、课程编号前2位是“10”的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课程;课程编号前2位是“12”的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课程;课程编号前2位是“20”的为博士研究生课程。请选课时务必注意,不要选错。
2、培养计划“课程部分”制定时,请注意结合本学期课表及课程目录,避免课程的上课时间或上课校区(仙林校区、三牌楼校区)冲突。
3、本学期课表查询网址:
http://pg.njupt.edu.cn/s/26/t/775/p/6/c/699/list.htm
课表自2016年9月5日(第二周)起执行。
9月5日起,研究生可通过智慧校园《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》查询本人当学期培养计划选定课程中已安排上课时间的个人课表。
本学期暂未排课的课表(部分选修课)将于选课结束后,陆续公布在研究生院网站上的《研究生课程开课通知》中,或可登录智慧校园《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》中的课表查询中查询。
4、本学期《英语》(上)、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》分班课表可通过智慧校园《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》中的课表查询中查询。
具体查询方法:
学校主页——>智慧校园(用户名:学号;密码:身份证号后6位)——>应用系统——>研究生——>学生服务——>课表查询。
四、研究生培养计划一经选定不得随意更改。确因特殊原因(已选课程上课时间、上课校区冲突),在导师建议下于课程开课一周内申请更改。更改时需填写《研究生更改培养计划申请表》(附件二)报研究生院学位与培养办公室。
五、课程经考核后成绩不及格者,系统将默认下次重修。如有特殊情况需取消默认重修者,在课程开课一周内到研究生院学位与培养办公室申请取消,否则该课程考试成绩以“零”分处理。
培养计划选定过程中如有疑问,可拨打咨询电话:83492140,83492257。
特此通知。
研究生院学位与培养办公室
2016年8月25日